致广大投资者及各界人士 :受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局主席徐春垒先生委托,并根据其相关陈述,广东文武律师事务所作为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现特指派任世龙律师发表声明如下:
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系依法成立、守法经营的中国公司,一直独立自主地开展经商活动,从未授权其他公司或主体代为进行有关“充电桩”的招商引资活动。市场上出现的无论何种类型的宣传,凡是未经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局徐春垒先生签订官方合作协议予以正式确认或许可的,不管是实施者还是受施者,均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春垒先生无关。
星光文化科技(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春垒先生保留一切追诉相关违法行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律师声明[2022]文武律函字第17号
广东文武律师事务所任世龙律师2022年11月5日
(新媒体责编:wa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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