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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阙辉煌》 第五章名牌之忧

    无须避讳,“505”是赢利的。

    北京的“101"赢利了,大量的“101”满天飞了;深圳的“999胃泰”赢利了,大量的“999”胃泰满天飞了;西安的“太阳牌”锅巴赢利了,大量的“太阳牌”满天飞了。

    赢利难。于是人们学会了草船借箭。健体袋、神马袋、寿星袋,那真是维妙维肖,更是祖传秘方,更是寿星秘方荟萃,更是神更是灵,尺寸、外形、贴扣比“505” 还“505”呢。这年头儿,竞争世界,有钱大家挣,哈哈!您有眼光,先生您慧眼英雄,推销我的袋子,不讲赚钱讲交情,优惠,每买一个奖您3块钱,多买多奖,奖励5%到10%,一箱至少300块。有钱大家挣,哈哈哈。

    红兜肚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了。

    来辉武愤怒了吗?

    舆论是愤怒的。陕西省一家法制报发表文章《呼吁法律保护名优产品》:

    常言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在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作为名优产品,也有这种担忧。

    中国老年报社咸阳保健品厂生产的505神功元气袋,正式投产还不到两年。但因为它有神奇的功效,去年就打入国际市场,远销欧美东南亚等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市场更是供不应求。今年被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是十一届亚运会指定产品。然而,厄运却从此而生。一些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人,见神功元气袋红运高照,有利可图,便顿生邪念,干起了以假乱真的勾当。于是,仿制者有之,假冒者有之,改头换面者有之,甚至有的竟大模大样地作起广告来了。

    有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由于市场上各种假冒元气袋像雨后的杂草一样迅速丛生,咸阳保健品厂厂长、505神功元气袋研制者来辉武同志十分担心地告诉笔者,如此下去,他们殚精竭虑千辛万苦所创造的名优产品,就有可能被假冒伪劣之货弄得面目全非,名誉扫地。

    为了发展商品经济,名优产品当然是多多益善。可是市场上以假乱真的混乱状况,却给名优产品蒙上了一层阴影,使许多创名优的厂家忧心忡忡。有的企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拿出了自己的拳头产品,刚刚在市场上走俏打开销路,假冒伪劣产品便如影随形跟着进入流通市场。这样很快就砸了名优产品的牌子,使消费者产生后顾之忧。比如市场上505神功元气袋的销售点虽然颇多,可不少人总怀疑它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宁肯多出钱多跑路直接到厂家去买,也不愿就近讨方便,以防上当受骗。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临渊羡鱼 ,不如退而结网。”羡慕人家的名优产品,就该自强不息,奋发努力,争创自己的名优产品,并且力争后来居上。这才叫有志气。一味在假冒上下功夫费心机,实在太没出息了!

    我们呼吁,有关方面应尽快制订“名优产品保护法”。在认真执行“高标法”的同时,坚决依法治假,狠狠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商品,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来之不易的名优产品及其声誉。对有些部门来说,还必须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识大体,顾大局,假冒伪劣之货在哪里出现,就在哪里坚决根治,使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永无藏身之地。

    《法制日报》也发表了文章:《名牌之忧》许多报纸上出现了“严正声明”一-

    中国老年报社常务董事、咸阳保健品厂厂长授权律师乔木、王凤勋同志发表严正声明:

    505神功元气袋系专利产品,省卫生厅已颁发陕卫医材字(1989)006号批文,系中国老年报社咸阳保健品厂首创、独家生产的医疗保健品,神功系列产品神功药枕等均经国家商标局正式注册。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第十一届亚运会标志产品。该袋对脾、胃、肾、心、肺、肝、胆等多种疾病具有明显的双向调节作用,尤其对肠胃病、妇科病、肾炎、肥胖、阳痿、气喘、冠心病、水肿、神经衰弱、气虚血淤、四肢无力等症均有显著辅助效果。倍受国内外各界的信赖,已销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远销日、美、法、德、瑞士、新加坡及港台等国家和地区。八度声震京华,誉满沪城,受到国内外医药专家的高度重视。中国红十字总会会长、中华全国中医学会会长、世界医学气功学会主席、原卫生部部长崔月犁同志为中国咸阳保健品厂厂长题赠:“腾飞”。

    最近,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一些假冒、仿制品开始出售,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无视国家法律,并且直接危害到人民的健康,根据广大群众和医药专家教授的强烈要求,特发声明,请国民密切注意,谨防上当受骗,并请新闻广告单位严把各关,防止鱼目混珠,坑害群众。同时,对任何侵犯本厂名誉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本律师将代理该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无济于事。一切照旧。

    不但一切照旧,还有更妙的事呢。有人打电话找来辉武,称自己是某某企业的法律顾问,很严肃地质询“505” 的发明人:您在报纸上发表“严正声明”是什么用意?说有人假冒,究竟指谁?先生您的做法已给某某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您不悬崖勒马,本人将使用所受的权限对贵厂提出控告,追究法律责任。

    来辉武抓着听筒,不知道天在地下还是地在天上,不知“505”的商标是在自己手里还是在授权对方的那个人手里,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耗费了数十年的心血构思、创作了“505”,哈哈。对方不断地质询,很严肃很凌厉:假冒是指谁?请说清楚,请说清楚!

    谁也没有使用“505”商标,只在商标出现的东西上搞了个维妙维肖,用这维妙维肖推销各自的药蕊。而药蕊正是利润之源。

    还是马克思有远见,他说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就有人敢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五十呢?大概就有人敢冒杀头之险了。

    敢冒险,甚至冒杀头之险,追求利润哪怕只百分之五,这对沉重的中国经济的起飞,也许并非祸事。我要说的是竞赛规则。没有规则的竞赛只有一损俱损。窝里斗,大家统统完蛋。

    某天,某地,某家红兜肚厂接待了一位神秘的来访者。听说开始他受到冷落,可他说我有“505”的配方。听说人家调查了他,证实他的确在来辉武手下工作过,而且曾经颇受器重。于是,这个自称有配方的人成为那里的显赫人物。

    来辉武不否认有过这个人,他说他的确器重过那人,很想委以重任。他说他在准备委任之前让那人抄过一次配方——他很平静地说——抄抄配方,试试药性。当然,有几味不起眼的药和几味起关键作用的药,有的抄错了剂量,有的抄错了名称。将错就错吧,希望就出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人。不久,那人就辞职了。来辉武拟就的委任书只好搁置起来。

    他说我痛心这个人,见利忘义,难长久。好日子难长久,赚钱也难长久。最严厉的惩罚将是他自己的良心对他的谴责,他会害怕半夜鬼叫门的。随他去吧。

    他说他担忧的是患者,他发严正声明是怕患者上当,所以他显著地突出“505”” 商标。

    还是有患者上当。有的患者来信说寄了钱没收到袋子,有的患者说收到袋子但是用起来不对劲儿。一位患者1990年10月写信汇款求购,一直没有收到袋子。他疑虑重重,看看人家的回信,很清楚,“505”, 商标对头,人家还说是505神功元气袋一直是由我所办理,通过邮局邮购。这位远在新疆石河子市一四四团加工厂的谢某, 没有搞清楚生产“505"的中国咸阳保健品厂和向他推销的X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他终于给“505”厂写了信,讲了情况。“505”厂于1991年3月16日复信。3月26日,谢某正准备回信,久违的推销者恰在那一天把他邮购的元气袋寄到了他手中。谢某于是回信说:

    “3月16日来信收悉。此事给贵厂增添了很多麻烦事,你们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认真调查,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正准备给贵厂复信,今天又出乎意料地收到X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王某的信和邮包,寄来元气袋一个。我本想不再给贵厂来信了,因为元气袋已收到,但是为了配合贵厂搞清楚此事,我还是把当时‘王某’给我的复信给你们邮来,让大家都可以从中吸取教训。3月26日”

    那封推销“505” 的复信,信封、信纸上都印有“X X咸阳医药保健品研究所”字样,那复信全文如下:

    谢某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所提的价格和邮寄费问题回答如下:

    现在全国各地均没有设立505神功元气袋的销售点(仅有在亚运会期间在北京展销过),外地购买一直是由我所办理,通过邮局邮购或委派专人送货上门。

    现在邮费已张(涨),但我们还没有研究好涨价问题(过去邮费每个1元,现涨为3.8元),仍延用过去的邮购价格,每件38.5元(含邮资),明年元月一日起,可能涨为47元。邮购壹佰个为批发,每个为35.5元(含邮资),若购500个以上,我们即派专人送货上门,每个价格为32.5元。

    您们若零购,可直接从邮局汇款,写清你的姓名及详细地址。来款请寄:陕西省X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联系人:王某。

    您们若批购,可到银行办理现金支票。来款请转:陕西省X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咸阳工商行渭河桥头分理处 帐号: x-xxxxx

    此致

    敬礼

    90. 10. 26

    全文完。没有写信人的签名。这两封信反映出的东西太微妙了。

    复信的作者俨然以“505”销售总代理的姿态出现。而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的总代理。

    复信者显然消息灵通。 3月16日“505”厂给患者回信,在患者收到回信的当天,复信者把元气袋寄到了患者手中。隔了五个月之久,如此恰到好处地寄到。患者“在想不再给贵厂来信了,因为元气袋已收到”,果真如此,也就平安无事了。偏偏患者想要“让大家都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寄回了复信者的原信,人们在明白了为什么五个月之久患者收不到袋子之后,又不明白了:为什么石沉大海的袋子那么准时地寄到?这显示了消息灵通,配合默契。那么,复信者的消息从何而来?又和什么人配合默契,那人又在哪里?

    复信只写联系人而不签名,这种不得已的出具姓名和不得已的隐埋姓名,是出于谨慎吗?为什么要如此谨慎?

    有这样一个寓言,说蝙蝠的样子很像老鼠,会下仔儿,同时还有本领在空中飞翔。森林里经常发生兽和禽的战争。兽类得胜的时候,蝙蝠就混在兽群里说,我是兽,我会下仔儿;禽类获胜的时候,蝙蝠就在空中飞,又说,我是禽,我会飞啊。我们人类当中也有蝙蝠,那祸害可大了。蝙蝠人不仅仅会在兽类禽类之间钻来钻去,还会在很关键的时候做出很厉害的事来,让那些轻信者吃亏。吃亏的可能是老虎、豹子,也可能是凤凰、天鹅。蝙蝠人对所有人都是祸害,他只关心说自己是兽或者是禽的时候能为自己捞到多少钞票,一旦捞不到,就要反戈一击了,反咬一口了。

    如果仅仅是如蝙蝠昼伏夜出,那危害不过是一天的一半。1992年春节刚过,在中国开展“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活动中,蝙蝠顶风而上变成光天化日公开出动,于2月17日和2月19日分别在《武汉某报》和《芜湖某报》大登广告,一家称自己是 “505”总经销,经销“505XX神袋”,把自己的XX神袋挂上了““505”的商标。广告中盗用“505”获得的奖名,盗用使用者对“505”的赞誉信,广告文字中整篇整段地盗用各报记者写“505”的文章,但一律冠之为XX神袋如何如何。广告刊登者公然宣称“国内独家总经销”,“凡从我总经销处购买者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我方加倍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那么好吧,我们请陕西X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来谈一谈什么是假冒, 什么是伪劣,什么叫加倍赔偿,什么叫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吧。

    有人担心出 了这些事会影响“505”的声誉,来辉武笑了。他说“505”已经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他说这假冒广告都是消费者发现的,并把刊登广告的报纸寄给了我。

    读一下这三封来信很有意思。

    其一:“近来,我又不断看到报刊杂志上对505神功元气袋的详细介绍,特别看到了《气功与体育》杂志1991年第4期封面上有您(指来辉武)与领导谈话的照片”“今天,我市日报上刊登一则X X神袋的广告”,“有一点我敢肯定,报纸上登出的照片上,约见的绝不是‘XX神袋发明人赵某’,而是您来辉武先生。我去问销售处,销售人员说照片上虽不是赵某,但XX神袋是与来辉武合作研制的”。

    这位同志最后说:“我写信是希望您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为了您及505神功元气袋的合法权益,调查此事。”

    其二:“今写信告诉您一个盗用了领导接见您的照片做广告的事。”“这张用来做广告的照片与1990年11月19日接见您的照片是同一张。可是说明写着是1991年11月19日领导约见X X神袋发明人赵某。我查了一下报纸,1991年11月19日,领导带在上海。”

    其三:“我叫李某,1990年‘505 神功元气袋’我就使用了,并如实向你们报告了使用的结果,还被作为典型病例在材料中引用。今年我已收到全国各地许多来信询问“505’的效果是否真实,我都一一作了如实答复。但也有令人气愤的事,X X医药保健品研究所研制的‘X X牌,XX神袋,竞盗用我的病例在江西等地广为宣传,如江西上高墨山垦殖场中学罗某来信询问实情,并附一份1992年3月18日《宜春X报》,这份报在整版宣传XX神袋的版面里有我的病例。我从未使用过‘XX’神袋,他们这样难道不是假冒行为?”

    来辉武说,你看群众的眼睛多亮啊!又多聪明!他说他非常感谢群众的支持。他说“505”能赢得这样的热心者是大幸事。他说他要代表全厂职工也代表消费者对他们表示感谢。来辉武还说你知道厂里哪个部门最忙?邮购部。今年元月以来,各地直接来信邮购最多的那一天达800封,每天回信邮寄,最多的元月10日达779件。其实很多患者来信的地方就有销售点,但他们还是迢迢千里单线联系。他说你看每天一早就有人在门市部等,咸阳城里到处都有销售点,他们偏要到厂里来买。

    他说他相信患者的鉴别力,对此很有信心。为什么呢?他说目前生产、投入市场的是二代产品,双向调节作用十分明显,这就是识别真、假的分水岭。

    为此,“505” 授权张蓉律师发表声明:

    中国老年报社咸阳保健品厂来辉武厂长研制的“505神功元气袋”系国家专利产品,国内外首创,问世以来受到国内外广大用户高度赞誉,但近期发现,假冒“505神功元气袋”做虚假广告,现象严重。如将所谓的“XX神袋”标成“505壮元神袋”,还有的将“505神功元气袋”的有关资料等,除将名称改为“XX神袋”外,其内容全部照抄,甚至将领导人“约见神功元气袋的发明人来辉武同志”的照片说明词改称为“约见XX神袋的发明人XXX”,还有的改称为“约见XX神袋的发明人来辉武同志”。竟然还有将“505神功元气袋”的注册商标图案中的“505”篡改为“秦龙”,更为严重的是伪造生产文号、检测文号和宣传文号做虚假广告等等。上述这些违法行为,有许多广告经营单位审查不严,违反刊登广告的有关规定,还在继续为其做广告。对此,群众反映强烈,纷纷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同时,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来辉武厂长的专利权、姓名权、名誉权,侵害了咸阳保健品厂的商标专用权和名誉权,使其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在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这是国家法律和政策所不允许的。为此,律师授权声明如下:

    一、“505神功元气袋”已取得国家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害。

    二、已实施侵害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便害,并在相应范围内予以更正,并赔偿经济损失,该厂保留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凡为上述假冒产品做虚假广告,必须立即停止非法宣传活动。

    在一篇《神农骄子》的文章中,作者写道:“在一所著名的大学里,我看到一本印装精美的《科研成果汇编》,不薄,几百页,上面详细记载着近三年来教授副教授们的研究成果。可是据介绍,这些成果大都只能印成册子,放进资料室,作为研究者升职晋级的资本。至于转化成生产力,为社会创造财富,实在是微乎其微,连百分之十也不到!

    成千上万的研究经费拨出之后,轰轰烈烈的论证会开过之后,为什么许许多多的科研成果都难逃束之高阁的厄运?一这 究竟是因为什么?”

    国家专利局局长在咸阳保健品厂视察时曾说:在我国,一个科技成果能像“505”这样在这么短时间里产生这么大的经济效益,实属罕见。

    我们要说,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是艰难的,转化后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样艰难。对于经过重重艰难而诞生的出类拔萃,为什么不能采取真正有效的措施予以保护呢?发展生产力的有力杠杆之一就是保护利益,如果听任假冒伪劣掠夺利益,无异于对生产力的破坏与打击。

    假冒就是掠夺。对于掠夺者,应当严厉制裁!

    在无法确立规则和无法确实遵守规则的局面中,他怎么办?他说那只好请时间来裁决,请神裁决。他说这种关系到生命健康的产品,患者之神会做出公正裁决的。

    他说他欣赏梅、程、尚、荀四大名旦的竞赛。六十年前,梅兰芳推出《红线盗盒》,程砚秋推出《红佛传》,尚小云跟着推出《红绡》,荀慧生立即推出《红娘》。“红”戏红了一阵,梅大师杀出《一口剑》,程大师亮出《青霜剑》,尚大师横出《峨嵋剑》,荀大师挥舞《鸳鸯剑》。剑影未灭,梅兰芳旦角反串小生,来了《木兰从军》,程砚秋、尚小云和荀慧生同样反串小生推出《聂隐娘》、《珍珠扇》和《荀灌娘》。这种浪漫的竞赛尊重规则,谁的风流谁领走,结果是梅大师更加端庄华贵至极,程大师愈发含蓄深沉入化,尚大师婀娜刚健到尽善尽美,荀大师妩媚活泼至炉火纯青,我风流你也风流,各领风流大家风流。

    来辉武能等到这样的日子吗?

    有钱大家挣,最好是该谁挣的让谁挣。其实说到底,上帝的分配原则就是如此。不然,世间怎么有小富裕、大富豪之分,怎么会有豪富世家和暴发暴落。

    对来辉武来说,假冒“505”就是谋杀、暗杀、诋毁和伤害名誉。

    世人呼唤上帝搭救自己,上帝不显灵,世人就要咒骂那原本视为救星的造物主,且不管上帝是否救过别人,救过多少别人。

    愿望的十字架,也会成为屠刀。

    本文摘自《神阙辉煌》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新媒体责编:w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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