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神木市法院在执行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成功为物业公司追回欠缴费用。
这两起案件均涉及神木市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由于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该物业公司运营困难,物业公司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履行缴费义务。
然而,判决生效后,仍有业主未按时履行,物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找到欠费的两户业主进行协商。
“物业公司的服务我们很不满意,如果不改进服务,我不会缴费。”一名被执行人说。
“就是,就算今年你们强制执行了,我们明年也拖欠物业费。”另一名被执行气愤地说道。
为了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和解,要求物业公司悉心听取业主意见,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说,物业公司承诺会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业主也认识到自己不交物业费的错误之处,表示愿意让法院直接从冻结的银行卡里扣划。最终,两起案件案款被顺利扣划至法院账户,并随即转交给物业公司。至此,这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刘桃)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