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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常态化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陕西榆林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绥德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共筑交通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联动模式,系统化、制度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

    二、主要任务

    (一)常规教育活动

    1. 每学期一堂主题课:中小学通过案例警示、互动问答等形式开展;幼儿园采用动画、儿歌等寓教于乐方式。

    2. 每学期一次实践体验:组织学生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模拟交通指挥、酒驾VR体验等活动。

    (二)家校协同共育

    1. 家长安全课堂: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定期推送“一盔一带”“拒绝黑校车”等专题内容。

    2.亲子互动任务:布置“家庭交通安全自查表”,由学生与家长共同排查家中电动车头盔佩戴、车辆盲区隐患。

    (三)创新宣传形式

    1. 校园文化融入:利用课间及体育课时间邀请辖区交警中队民间教授交警手势操。

    2. 新媒体宣传:通过教育局、学校、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以及县融媒体中心、榆林日报、西部法制报、人民交通网等媒体对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行宣传。

    三、部门职责分工

    教育局: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考核,督促各校制定学期活动计划,每学期末汇总落实情况。

    县交警大队:

    1. 落实“校+警”制度,在主要时间节点配合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 每学期开学前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各学校:

    1. 指定每学期交通安全宣传计划;

    2. 指派专人负责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

    四、保障措施

    1. 联合督导机制:两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每学期开展2次随机抽查,通报典型问题。

    2. 评优激励:每年评选“交通安全示范校”1所,优秀案例通过县级媒体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各校须于开学一周内交本学期活动方案至教育局。重大活动需提前3日报备,协调交警部门参与。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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