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陕西榆林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事驾驶人被依法严处。
9时许,当执勤民警在开展“一盔一带”检查时,发现一名出租车驾驶人满脸通红,且说话时散发着酒味。执勤民警当即要求该车驾驶人将车辆熄火,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呼气式酒精检测为56mg/100ml。
随机民警依法扣留该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口头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据驾驶人交代,18日晚,他在朋友家聚餐时喝了一些白酒。19日一早,起床后,感觉没什么问题,便驾驶出租车出门,结果被交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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