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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与市场信心维护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如何在民事纠纷中准确把握刑事介入的边界,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社会关注的议题。近日,一起跨浙江、上海两地的借款纠纷案件,因民事与刑事程序交织、异地司法介入等情况,受到多方注意。

    该案当事人俞某系浙江一家建筑设计企业负责人。2014年至2016年间,俞某及其公司向上海某公司出借资金共计1046万余元,双方签有借款协议,并有转账记录等凭证。后因还款问题,俞某在宁波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然而,2020年10月,上海市奉贤区司法机关对该笔借款纠纷刑事立案。此后,案件罪名历经变更,俞某亦被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10月,奉贤区相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俞某上诉后,2024年5月,上海市相关法院改判“虚假诉讼罪”,但刑期维持不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一些程序情况。例如,审查起诉阶段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审理期间法院曾以“不可抗力”为由中止审理,但未出具书面通知。此外,关于本案的司法管辖权,也存在不同理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假诉讼罪一般由诉讼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借款性质的认定。俞某方认为,所有证据均反映民间借贷关系,且相关汇款未注明为投资款。上海方面则在判决中依据借款方员工陈述等,认定款项属于投资性质。值得注意的是,民事审理阶段,宁波司法机关曾作出“诉讼证据不足”的结论;众多上海市法律专家经过研讨一致认为:即使是投资款,俞某也根本不涉嫌刑事犯罪。

    目前,俞某已就本案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进一步厘清事实,依法妥善处理。该案也引发关于民事纠纷与刑事责任界限、跨省司法协作等问题的讨论。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呵护民营企业信心、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值得各方共同关注。

    (新媒体责编:w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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