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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绥德县逸夫实验小学举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会

    为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3月12日,绥德县逸夫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学校党支部副书记马王利担任主讲。

    培训会上,马书记首先阐述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指出,该《规则》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及实施规则,是家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教育议题。

    随后,马书记带领全体教师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全文。他结合具体条文和实际教育案例,重点从教育惩戒的界定与属性、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形可以实施的惩戒措施、校规校纪中制定惩戒规定的程序要求、以及严禁实施的各类不当教育惩戒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他强调,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教育”而非“惩戒”。教师在实施惩戒时,必须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措施得当,同时要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和家长的说明工作,争取理解与配合。

    培训过程中,全体教师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了更全面、更准确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管”与“放”的界限,掌握了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增强了规范执教的意识和能力。

    此次专题培训会的举行,不仅提升了绥德县逸夫实验小学全体教师依法执教的理论素养和实操能力,也为学校进一步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推动家校协同育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也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文/李娜)

    (新媒体责编:fujia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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